新的补贴政策强调了三点变化,分别是:首先,设置补贴过渡期,截止日延长至6月11日。
其次,提前拨付+2万公里政策取代“三万公里”指标。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
第三,要求取消地方目录,破除地方保护。政策规定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