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税”优化财政结构
《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标志着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环保税的立法宗旨和功能定位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征环保税的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开征环保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对生态环境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认为,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矫正政府财政行为。排污费作为一种准税收,对其进行征收可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和规范政府收入行为。“收费与收税都是政府的一种财政行为,但有性质上的不同,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应当转变为税收,这有助于规范政府收入体系、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刘尚希说。
减免档次增加加速企业转型
排污费与环保税的征收主体是一致的,都是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费用。在计算时,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费改税”。对企业而言,环保税将带来哪些影响?是否会增加企业成本?
记者了解到,为了引导企业“少排污少缴税”,环保税增加了企业减排的税收减免档次。原先的排污费制度只规定了一档减排减免,即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环保税在此基础上增设了一档减排税收减免,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王建凡认为,环境保护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并对降低排污浓度的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这一机制可以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业内人士称,环保税对早期重视环保并较早开展污染控制工艺升级改造的企业的影响不大。企业应从战略和管理上提前作出部署,注重科技的创新和工艺技术的改造,这虽然会有持续的投入,但从长期的成本效益来看,减少环保税的缴纳和增加收益将摊平这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