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全程介入,持续保持高压。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督察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环保追责工作进行部署,对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流程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区及时召开环保工作推进会、环保督查专题调度会、信访件办理推进会,明确职责,确保环境监管责任落地。各县区责任追究组和市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责任追究工作失之于宽松软的,及时移送责任追究组处理。
紧盯重点部门和突出问题。强化“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重点追查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既督办过程,又督办结果,确保存在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紧盯区域性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区域内环境整治问题“盯死看牢”,不彻底解决不罢休。如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铅锌选矿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行非法生产,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上清涵村铅锌选矿厂非法生产事件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20名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加大责任倒追,严肃查处责任人。倒追环保问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责任追究到位,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干部从严管理,科学决策。倒追环保问题的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工作失职、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监管部门或领导干部,严格履职监管,促使环保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倒追环保问题的上级监管责任,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人责任,又强化监管者、追责者责任,形成完整的追责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