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工作。截至2018年5月底,全省共完成10吨/时及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503台,对应当淘汰的燃煤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坚决防止已淘汰锅炉移装使用。
二是把好新建锅炉准入关。严格执行企业锅炉设计图纸节能审查和锅炉出厂能效测试制度,2017年度全省共完成锅炉图纸审查4103份,定型产品能效测试219台,把好工业锅炉产品能效关。对限制区域内不符合新建要求的燃煤锅炉,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办理使用登记。
三是加强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创建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锅炉系统18个,年内完成20个示范系统创建目标。深入普及节能减排政策和相关技术,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培训6场次,培训监察人员、技术骨干等238人次,推动从业人员技术素质不断适应节能减排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