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农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普通柴油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要求的通告》,明确从2016年4月1日起,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开始供应、销售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要求的普通柴油。
目前,本市普通柴油一般用于内河船和江海直达船、工业锅炉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建筑和市政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企业内部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其硫含量与国Ⅲ标准车用柴油相同(即含硫量不大于350毫克/千克)。相比之下,本市车用汽柴油已从2013年11月起实施国Ⅴ标准(即含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向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看齐后,上海普通柴油将大幅度升级,其含硫量将不得大于50毫克/千克。同时,上海将全面停止供应、销售和使用不符合上述硫含量要求的普通柴油。
含硫量从不大于350毫克/千克锐减到不大于50毫克/千克,如此强势的减排大招,将让上海的空气更清新。本次油品升级后,将有效削减大气流动源污染物排放,单位油耗可削减硫氧化物约85%、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约3%到5%,同时对降低PM2.5浓度也有一定的协同作用。此外,上海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启动对普通柴油的升级,也是推进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具体举措之一,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普通柴油同步升级。
在硫氧化物排放的削减上,上海历来不遗余力。根据《2015年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经环保部核定,去年上海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了9.19%,比2010年下降了33.03%,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给上海的“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去年,上海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仅为1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较2014年下降2.8%,年均浓度达到历年最低。近五年的监测数据也表明,上海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已连续两年达到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