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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材料AB角之争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05-13 23:08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2年3月6日,令建材行业颇为关注的央视新址大火案重审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次重审,关系到外墙保温材料耐火性标准在司法审判中的认定。

此案三名被告是起火大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执行经理谷显树和质检员李书志。公诉人指出,中山盛兴公司原应提供阻燃等级为B2级的挤塑保温板。可发生火灾后,有关部门检测发现,保温板的阻燃性能均未达到B2级。

为何保得了温,却防不了火

不过,李书志的辩护律师尹富强在辩护时指出:《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关于央视工程火灾的相关问题的答复》显示:当火灾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在高温或高温辐射条件下,所有可燃材料都将参与燃烧过程。这时,B2与B3级材料的燃烧性能没多少差别。因此,这位律师认为,不能认为“不合格的挤塑板,是造成新台址B标段火灾蔓延的重要原因”。

高楼火灾已经成为城市生活的一大隐患。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大楼外立面上的大量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燃烧速度快、产生剧毒氰化氢气体,是导致多起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那么,外墙保温材料为何保得了温,却防不了火?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应权认为,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大量使用聚苯乙烯泡沫(EPS、XPS)、聚氨酯硬泡体(PU)等有机保温材料,占了整个保温材料市场的90%以上,其具有轻质、保温效果好等优点,但易燃、易老化、耐久性差。几次重大火灾事故中,EPS极易熔化,烟雾大,毒性大,很难扑救,危害严重。

实际上,对于外墙保温材料主管部门有着联合规定。2009年9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简称“46号文”)。2011年3月,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65号文”)。显然,这是在一系列重大火灾后,提高了外墙保温材料的耐火性标准。

但“46号文”和“65号文”显然有两处变化,一是由相关主管部门的联合发文变成了单独发文;二是两个文件虽然都规定了外墙保温材料标准,但却不一致。“46号文”规定,外保温墙材不应低于B2级。“65号文”却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墙材只能使用A级材料。

“挺B派”与“挺A派”说法不一

我国现行标准将外墙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B1级(难燃)、B2级(可燃)和B3级(易燃)4个等级。为什么两个文件,一个要求A级材料,一个却要求B级材料?

“挺B派”认为,A级材料产能不足,价格过高,像泡沫混凝土板,原材料成本不到200元/立方米,板材成本不到300元/立方米,却要卖1000元/立方米,而且保温效果并不比B级材料好。同样的保温效果,A级材料还要比B级材料厚。

 

“挺B派”更是通过各种场合,认为高楼大火并非保温材料所致。“65号文”出台后,上海市聚氨酯行业专门召开建筑保温材料出路与对策研讨会。上海市聚氨酯工业协会会长干永琴指出,上海静安大火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单方面责怪材料有失公允。如果不使用聚氨酯等有机保温材料,会导致大量在建项目停工。他同时表示,聚氨酯本身是安全的。

但“挺A派”却认为,随着A级材料产能日益扩大,降价将成为趋势。这一派认为,A级材料推广不开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策。一方面是大部分建筑企业都认为B级保温材料防火性差,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又设置种种关卡,谢绝A级材料进入工地。

针对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要看国家“把什么放在第一位”。从目前保温材料的发展趋势看,应该支持既防火又保温的材料。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安全角度,无机材料都要胜过有机材料。

李应权认为,A级材料是无机防火的,怎么点也点不着,而且还可以与建筑保持相同的寿命。而有机保温材料的使用寿命一般是20年,存在着年份到后的更换和拆除。

据了解,国家对保温防火材料使用的核心精神是“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推广使用防火性能好的新型材料”。一些专家认为,解决A与B两个标准的矛盾,不能只依靠一个原则性的“核心精神”,还要从国家层面对各部门的不同意见进行协调。或许,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台后,是A级材料靠谱还是B级材料靠谱,将会有一个定论。

本报记者 武春丽 通讯员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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