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今年1-9月份,我市共有5次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入“好空气”前10名,其中6月份空气质量实现今年首个全优月,排名高居全国第2名,刷新排名历史纪录。然而受地理位置、季节性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往年入秋以后,气象条件开始不利于PM2.5等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会开始变差,因此每年秋冬季都是我市污染天气高发时期。随着《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2016年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2016年,中山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全面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2015年 (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内)。
会议部署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明确了对全市使用锅炉的重点企业、重点玻璃窑炉企业以及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本次专项执法工作下达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