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大力建设,清洁能源水电、风电、光电等在呼和浩特市大见成效。截至2016年底,水电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33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5.5万千瓦。到今年上半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再提高到100.5万千瓦,发电量达到7.4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6.55亿千瓦时,水力发电量2.35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稳居清洁能源产量第一位,对全市二氧化碳排放、二氧化硫排放的减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2年底,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自治区首家投资10亿元建设脱硝改造工程,相继投入了4号、7号、8号和11号机组脱硝系统,采用液氨制备脱硝还原剂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并首家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脱硝验收,使原来十台机组每年6万吨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到1.2万吨。2016年,该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减排2143吨、氮氧化物较2015年减排6096吨、烟尘较2015年减排253吨,减排力度还在不断加大;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在国内大型燃煤机组中首次采用“三塔合一”、“两机一塔”新技术,改善污染物排放效果,实行冷热电三联供,这项新技术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同时还获得10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通过煤场封闭改造工程与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现了年多减排氮氧化物约566吨,二氧化硫多减排约1869吨,减少粉尘排放量约284吨,有效改善了电厂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日前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专项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已达到烟气超低排放要求,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Nm3,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目前,呼和浩特市22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完成过半。
内蒙古第一家100%采用绿色电力生产的企业——利乐包装(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长期秉承着可再生、减量化、可循环、负责任四大环保原则,并将该原则贯穿到从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和生产、直至废弃包装回收再利用的各个环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赛罕区榆林镇河南村率先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具有就地建设、独立供电的特点,方便实用、节能环保,同时可为照明、电视、电冰柜等家用电器提供电源,切实解决了农村群众的用电问题,每户每个月可节省50至100元电费,而光伏发电还没有污染。
在保障首府经济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扩大电力外送,着力发展大中型热电联产,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2017年,呼和浩特供电局全力保证电力供需平衡和清洁能源上网,联合新能源、通威渔光等多个光伏电站成功并网,从2014年至今已成功将32个新能源电站接入呼市地区电网。通过不断提高电网优化配置能力,积极辅助绿色能源产业,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及呼和浩特市区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6个充电站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