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绿动力”计划实施范围
从燃煤锅炉改造向建材、煤化工、焦化等重点用煤行业拓展。全面摸清整治项目底数,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燃煤锅炉综合治理
凡新、改、扩建燃煤锅炉热源厂或燃煤锅炉的,优先采用煤粉和水煤浆等高效环保锅炉,严格执行能评、环评等规定,其他锅炉要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加快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
○煤化工行业
运用安全、节能、环保等倒逼机制,在煤制合成气、氨合成、尾气处理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实施改造。
○焦化行业
遴选一批“能效领跑者”,树立行业标杆,提高焦化行业能效水平。严格控制焦炭产能,严把炼焦项目审批关,严禁净增炼焦产能,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实行公告企业动态调整管理。强力推进达标治理,全面推进污染管控,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或排放不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建材行业
水泥行业
推广全氧燃烧、变频调速等先进技术,鼓励对现有回转窑系统、粉磨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并严格执行水泥企业阶梯电价制度。
平板玻璃行业
实施清洁能源置换改造,重点突破超薄、高强、无碱、镀膜、高透光率等高性能产品生产及深加工关键技术,大力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超白玻璃、光伏发电玻璃、屏显基板玻璃、航空和车用安全玻璃等高性能玻璃产品,加大低辐射镀膜玻璃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新建建筑的推广。
拓展新能源应用开发范围
从太阳能工业光热利用向太阳能光电利用和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延伸,深度开发光伏发电、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提高新能源在工业领域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
○大力推广太阳能工业利用
重点突破中高温高效太阳能集热、光伏发电、太阳能冷热联供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拓宽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覆盖面,加快太阳能工业化利用,并对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化工、食品加工、纺织等工业领域的应用工程示范项目予以奖励。
○大力推广空气能和地热能
开发应用能满足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技术,积极研发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开发无机超导热管、地热测评等产品和技术,并鼓励在“煤改电”、“煤改气”等工程中,将空气能、地热能与太阳能相结合,降低使用成本。
○大力推广应用生物质能
重点攻克生物质能源作物品种选育、生物质大规模原料收集、纤维素转化、低成本液体燃料制备等领域技术难题,有序推进生物质直燃和生物质气化发电,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畜牧养殖企业建设沼气发电装置。
我市五大重点工程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执行省超低排放标准,对于不能实现超低排放的非电站锅炉,实施煤粉和水煤浆等高效环保锅炉替代改造。全面淘汰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分布式集中供热推广工程
依托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和城镇供汽(热),新建(改造)大吨位高效环保锅炉,替代原有分散燃煤小锅炉,形成分布式能源供应体系。鼓励专业热力公司集约化生产、管理,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进行预加热,降低燃煤消耗。
○锅炉装备制造产业壮大工程
加快推进煤粉锅炉、新型水煤浆锅炉等设计、研发和生产,推动锅炉制造业提质增效。加快煤粉制备、水煤浆生产、新型洁净型煤研发生产等基地(中心)建设进度,建立完善配送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高效煤粉锅炉综合检测服务平台和行业技术中心建设,形成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严格“工业绿动力”标准
我省将制修订一批高效煤粉锅炉、煤粉制备等系列地方标准,有效解决运行监管缺失等问题。严格执行水煤浆、节能环保炉具、洁净型煤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标准,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在炼化、焦化、锅炉制造、煤粉制备等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
○煤化工和焦化行业清洁生产工程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双超双有”、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等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煤化工行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节能减排设备,推广除垢和防腐保温新措施,降低能量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各项排放指标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标准,产品单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焦化行业,推广干熄焦、焦炉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煤调湿、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脱硫废液处理、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无组织烟气捕集和治理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