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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产业市场前景综合预测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08-31 18:13
 来源:大禹网

(1)责任主体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

在谈到这项技术政策的制定原则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在污泥处理工艺选择上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原则,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并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妥善处置。同时,国家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达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目的。

【生活污水处理中BOD5去除】

生活污水中BOD5的去除是靠微生物的吸附作用和代谢作用,然后对污泥与水进行分离来完成的。

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在有氧的条件下将污水中的一部分有机物用于合成新的细胞,将另一部分有机物进行分解代谢以便获得细胞合成所需的能量,其最终产物是CO2和H2O等稳定物质。在这种合成代谢与分解代谢的过程中,溶解性有机物(如低分子有机酸等易降解有机物)直接进入细胞内部被利用,而非溶解性有机物则首先被吸附在微生物表面,然后被酶水解后进入细胞内部被利用。由此可见,微生物的好氧代谢作用对污水中的溶解性有机物和非溶解性有机物都起作用,而且代谢产物是无害的稳定物质,因此,可以使处理后污水中的残余BOD5浓度很低。根据国外有关设计资料,在污泥负荷为0.3kgBOD5/kgMLSS·d以下时,就很容易使得出水BOD5保持在20mg/L以下。

(2)建设规划先行 污泥处理设施必须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强调规划建设的同步,也是本技术政策的重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将必须统筹兼顾污泥处理处置,减少污泥产生量。同时,各地要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污泥产生量,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应根据近期污水量和进水水质确定,充分发挥设施的投资和运行效益。

(3)强化监督管理 地方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污泥土地利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以往污泥处理处置监管缺位的问题,技术政策对政府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加强对污泥土地利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填埋场的监督和管理。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处理厂的验收申请程序】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验收应根据当地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一般程序如下:

1、自验检测

制订自验检测方案,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按规定取水样,分别在进出水口连续抽取,每天进行检测。生活污水主要检测COD、BOD、PH值、SS等指标,工业废水主要检测COD、PH值、SS及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水质检测合格即认为自检合格。

2、试运行申请

自检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符合试运行条件后,同意予以备案,项目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一般为3个月。

3、环保验收申请

试运行期内,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环保部门确定建设单位编制《验收申请报告》(工业废水处理厂及日处理5万吨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或《验收申请表》(日处理5万吨以下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内,项目必须完成环保验收手续。

对试运行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运行的3个月内,向主管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延期验收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日期。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运行直至验收日期,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建设单位委托经环保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资质的环境检测站编制环保验收检测报告(表)。资料齐备后,经环保部门审查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主要成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等、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达到要求后,环保部门比准验收申请报告(表),项目投入正式运行。

5、各阶段报批件达不到要求的,由环保部门在时限内提出书面的整改或完善意见和限期整改日期,建设单位整改或完善后,重新进行报验。

(4)统一技术路线 因地制宜确定污泥处置方式

以往,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的不统一造成了很多建设运营方面的混乱,此次技术政策就对污泥处置的技术路线做出明确:应综合考虑污泥泥质特征、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泥处置方式。鼓励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处置符合标准的污泥。污泥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土地改良、农用等,泥质不但应符合相关标准,还需进行场地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

(5)保障资金来源 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并可通过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

这位负责人最后强调,这一技术政策对制约污泥处理厂建设和长期稳定运营的关键问题,即资金的保障也做出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水平,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并可通过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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