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第一次系统组织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和推荐认定工作以来,广州已公布第一批名单398处,第二批名单80处,第三批名单88处,共566处历史建筑。第四批历史建筑52处经再次复核待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加上本次通过的第五批103处历史建筑,全市历史建筑将达721处。市国规委会有关负责人还透露,2017年12月广州被住建部列为10个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
第五批次历史建筑主要为广州市越秀区和荔湾区推荐上报的历史建筑线索。越秀区共27处,是广州公共建筑、摩登住宅,体现东山洋楼特色风貌和价值的建筑代表。荔湾区共76处,是广州商贸建筑、骑楼,体现西关特色的风貌和价值建筑代表。其中越秀区新河浦三横路1号民居,农林上路二横路17号、19号民居等建筑是越秀区典型的红砖独立小洋房,体现了民国时期的洋楼建筑风貌。广东大埔同乡会旧址、培正小学善正楼等建筑见证了民国时期文化教育在历史城区的发展。荔湾区荣珍酒楼旧址、蛇王福旧址承载了广州市传统市民生活的记忆,也是荔湾商贸建筑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