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雾霾、沙尘齐聚京城,除了此前启动的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今年北京首个沙尘蓝色预警。监测显示,3月31日0时至4月2日2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有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达到重度污染。针对该次污染过程,京津冀区域共10个城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分析此次春季雾霾的成因,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柴发合表示,随着采暖期的结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错峰生产的各类工业企业陆续恢复生产作业,在民用采暖排放大幅减少的同时,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
世界卫生组织2016年9月发布的《关于空气污染暴露与健康影响的国家估算》指出,空气污染已成为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环境风险。武汉商职医院呼吸科主任李爱琼曾对媒体表示,用税收这个调节杠杆,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让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减少污染物排放,这对绿色发展大为有益。
据记者了解,为了治理环境污染,我国自1979年开始便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同时也设置了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包括资源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的出台。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多个环保法律法规也于2017年相继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2017年是环保政策法规密集出台年,2018年将是环保政策法规落实年,也是环保税正式开征之年,同时也是无数企业走向绿色环保生产的重要转折年。
记者了解到,环保税来源于“排污费”,征税的污染物种类有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与“排污费”的征收范围一致。和“排污费”不同的是,此次环保税增设了减税项。此举将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减少高危污染物的排放。
根据环保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这一征收机制,为企业带来了发展思路的转变,节能减排成为了“顺理成章、有利可图”的事情。
此外,以前的“排污费”收入是中央与地方共享。国务院去年年底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随着2018年环保税的开征,近期各地在大气和水污染物可选的税率范围内公布了详细的税率。以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地区为例,其中,北京市按照10倍的上限确定了本地区适用税额,即大气、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河北省则按照最低标准的8倍,也确定了环北京13县大部分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 据北京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三处处长陆坤介绍,2016年北京排污费收入为6.13亿元,但大气污染治理投入达165.6亿元、水资源保护投入达176.6亿元,远高于排污收费金额,从高确定税额标准,充分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利于强化排污者责任。
此外,一部分潜在“排放大户”在面对经营成本可能增加的同时,也对环保税灵活的减免税机制表示了认可。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一家印刷厂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开征环保税的初级阶段恐怕将使企业短期内面临一定的成本压力,但随着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及产品转型升级,就能够减少税收成本,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一家制药企业负责人也表示:“环境保护税的一些优惠政策,是对企业坚持绿色发展的奖励。即使对于排污企业来说,只要勇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品生产和生产过程绿色化,压力也会变成凤凰涅槃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