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坚决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建立组织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开展宣传培训,实施节能改造,加强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7年底,我市公共机构达到1104家,全市公共机构综合能耗54464吨标准煤,比2015年下降了11%;人均综合能耗211.7kg标准煤,比2015年下降了4.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6.2kg标准煤,比2015年下降了4.1%;人均水耗9.01吨,比2015年下降了5.7%。
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工作,认为我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提出了新理念新思路,推出了重大政策举措,推进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希望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晋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