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LED  节能  太阳能  建筑节能  工业节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新闻 » 节能 »

合肥都市圈或将迎来新成员铜陵市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20-08-14 14:53

作为安徽省重大推进的“一圈五区”之一,如今,合肥都市圈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最近两年,铜陵加入合肥都市圈的呼声渐高。来自合肥市发改委的消息显示,“合肥市对铜陵市整体加入合肥都市圈表示欢迎。”省发改委也最新披露,铜陵具备加入合肥都市圈的众多基础条件,铜陵正在就加入合肥都市圈开展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

声音 铜陵市加入合肥都市圈呼声渐高

自2006年以来,合肥都市圈持续扩容,实现了从“省会经济圈”到“合肥经济圈”,再到“合肥都市圈”的战略升级。

目前,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蚌埠、淮南、六安、滁州、芜湖、马鞍山、桐城8市。2018年,合肥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58.5%和55.6%。

而到了2019年,合肥都市圈实现生产总值23402亿元、财政收入3440.7亿元,分别占全省63.1%、60.3%。毫不夸张地说,合肥都市圈已经成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最强劲引擎和最有力支撑。除了看得见的数据,如今,合肥都市圈的吸引力正变得越来越大。过去几年,芜湖、马鞍山、蚌埠相继加入,合肥都市圈还会扩容吗?

去年初,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来自铜陵代表团的杨军等16名省人大代表就联名提出建议,将铜陵纳入合肥都市圈。今年初,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徐诗举也呼吁“尽快将铜陵纳入合肥都市圈”。

省发改委 铜陵具备加入都市圈的众多基础条件

徐诗举认为,铜陵与合肥经济互补性强,合肥电子产业在全国首屈一指,汽车产业也蓬勃发展,而铜陵则为铜及铜材料加工、电子材料产业基地,两市之间产业互补性好、融合度高。同时,合肥具有全国一流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一批产业创新转化平台,而铜陵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和发展高端制造业等方面,对科技创新需求较大。

“铜陵与合肥之间存在很大合作空间。”徐诗举表示,合肥、铜陵两市应以产业园区作为两市合作共建的纽带,按照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合作共建国家级开发区、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和现代物流交易信息中心等园区。

和徐诗举持相同观点的,还有省发改委。“推进合肥都市圈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则明确表示,铜陵市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与合肥都市圈各市县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具备加入合肥都市圈的众多基础条件。

最新进展 当地正在就可行性和必要性开展研究

“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要城市,铜陵是合肥都市圈与皖江城市带的切点。”合肥市发改委认为,近年来,铜陵市转型发展成效显著,势头强劲,前景广阔,它的加入将助力合肥都市圈提升综合能级,增强辐射带动力,促进皖中南协调发展。

合肥市发改委表示,合肥都市圈作为我省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一直以来都本着开放包容的态度,成员单位携手推进一体化建设,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贡献力量。“合肥市对铜陵市整体加入合肥都市圈表示欢迎。”

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目前合肥都市圈对新成员的加入审核具体程序尚无明文规定。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相关人士透露,目前,铜陵市正在就加入合肥都市圈开展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根据研究情况,将按程序提请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打造合铜发展带,是合肥、铜陵两市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的具体合作事项。”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铜陵、合肥两市正在就合铜发展带建设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下一步,将会同省有关单位,在规划编制、产业培育和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共同推动合铜发展带加快发展。

铜陵江北港 推动其成为合肥通江达海的重要门户

目前,铜陵市政府组织修订的《铜陵港总体规划》已报省政府审批,铜陵市正在根据相关厅局对规划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新修订的规划中,江北港区功能定位为:铜陵港的跨江发展新港区,以件杂货、散货为主,兼有集装箱,具备铁、公、水多式联运发展条件,主要为今后的铜陵市江北港新区及临江工业、周边地区和合铜发展走廊区域运输服务。

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相关人士透露,“下一步,还将会同省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铜陵市推进规划审批工作,促进江北港区建设,加快推进项目落实,积极推动铜陵江北港建设成为合肥市通江达海的重要门户。”

进入首页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绿色节能网 责任编辑:megan
绿色节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来稿邮箱:Service@greenjn.cn
相关评论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高级能源审计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