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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锅炉更新改造等将获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10-05 17:05

法制网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胡建辉 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明确支持老旧锅炉更新改造、钢铁行业干法熄焦等项目。

  通知规定选项范围和条件是:主要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在2014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

  燃煤锅炉(窑炉)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老旧锅炉更新改造;集中供热改造,包括以大锅炉替代小锅炉、以高效节能锅炉替代低效锅炉、供热管网改造(不含新建管网);工业锅炉、窑炉综合节能改造等。

  其他项目主要包括:钢铁行业干法熄焦、炉顶压差发电、烧结机余热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改造等;电力行业等离子无油点火、气化小油枪以及利用洁净煤替代燃油发电技术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更新淘汰低效落后耗电设备;钢铁、有色、合成氨、炼油、乙烯、化工等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系统优化、能量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优化蒸汽、热水等载能介质的管网配置、能源系统整合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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