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徐俊华 周迎久
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公布2011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经过各市的努力,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整体进一步改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城考得分普遍提高。11个设区城市全部为良好,22个县级城市全部合格。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以及县级城市监测能力薄弱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呈现哪些亮点?
2011年度河北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显示,2011年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各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监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排放,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各地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亮点频现。
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高。承德市投资3.24亿元建设了环保垃圾发电项目,2011年产生的17.78万吨生活垃圾全部进行了垃圾发电处置,发电1.66亿千瓦时,真正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廊坊市2011年新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3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雨污分流管网24.7公里,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实现了污水处理全覆盖。
污染减排取得重大突破。以秦皇岛市为例,2011年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工程33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16项。承德市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深入开展延期排放设施攻坚行动,全年取缔燃煤锅炉116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4年保持国家二级标准,2011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49天。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成效不断凸显。石家庄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47%。唐山市完成了对26个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市中心新增绿化面积300多公顷,2012年1月荣获“2010~201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
还需解决哪些问题?
河北省污染防治处处长孙学军说:“通过城考,虽然全省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需要改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仍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行不稳定。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仅仅控制COD、氨氮等重要指标而忽略其他指标,造成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标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部分县级城市污水达标排放率较低,藁城、新乐、晋州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只有66.67%、66.67%、71.43%。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仍需完善,部分城市渗滤液处置设施未进行环保验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缓慢。截至2011年底,只有廊坊、唐山、张家口、承德4市按有关规划建成并正式运行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县级城市监测能力薄弱。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不到位。2011年,仍有辛集1个点位、任丘两个点位。深州全部点位采取手动监测空气质量;不具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监控项目的监测能力,22个县级城市均是委托上级环境监测站或本市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监测;部分城市不能实现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全部监测项目的监测。
此外,还有少数城市对“城考”认识及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为部分城市未按规定要求、时限上报材料,材料组织混乱,相关说明材料不齐全;未按照城考技术规定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存在错填、漏填的情况;深州市未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