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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安装的"换热器"市场热销 危害自来水饮用安全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10-19 23:12
 使用“换热器”既影响集体供暖质量,还可能危害自来水饮用安全

  热力公司将不定期上门检查,一旦发现私装予以拆除

  距我市集中供暖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近日记者走访市区供热配件市场,发现一种极像暖气片的“换热器”在市场走俏。

  “将换热器的一头插在暖气片上,一头连上自来水管道,用暖气片中的水把自来水加热,整个冬天就有免费热水可用了。这种换热器方便、耐用,还没有污染……”在豪德建材市场,一家水暖店的老板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

  十家水暖店六家有卖换热器,多数市民不知它是被禁用的

  冬季供暖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市建材市场很多水暖店、五金店取暖设备的销售渐渐热了起来,其中一种新型的取暖设备“换热器”尤其走俏。

  在豪德建材市场,一家水暖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与暖气片相比,换热器使用起来更方便,它不仅有散热的功能,还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自来水变成热水,洗手、洗衣服都很方便。换热器借暖气水把自来水加热,省钱省力。”

  记者随机走访了十家水暖店,其中六家有不同规格的换热器在销售。在建材市场,多数水暖店的老板表示,冬天供暖时间快到了,现在正是换热器的销售高峰期。“昨天一天,我家就卖出了十几台。”豪德市场一位五金店老板说。

  据了解,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换热器根据价格、规格、外形等不同,分为很多种类。走访中记者看到,换热器的价格一般在四五百元左右。另外,安装费约需120元,相对常年使用电费、燃气费烧热水来说,安装一台换热器的成本并不算高。“这种设备使用十年八年都没有问题,只是在买的时候花钱,以后就完全免费使用了。”正在挑选换热器的李先生表示。

  “当初买换热器花了480元,一般能用十年,平均下来一年只摊48元,每年能不限时地使用四个月,这样算下来,能省下不少电费。”胡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

  采访中,当记者询问市民是否知道私自在室内安装取暖设施是被禁止的时,多数市民表示并不知情。“我们已经按平米交了供暖费,有权利使用室内的暖气,至于怎么用,那是我们自己的事,供热公司无权过问。”前来购买换热器的王先生认为。

  在建材市场,当记者询问安装换热器会不会受到处罚时,水暖店的老板均表示:“这种换热器安装在居民家中,外形和暖气片差不多,也有散热的功效,没有‘禁止安装’这一说法,放心用就行。”

热企回应:

  “盗用”小区公共暖气资源,危害自来水饮用安全

  据了解,在市区私自安装换热器的情况并不少见。“私装换热器不是个新问题了,每年专门检查组都能发现一些这种现象。”五岳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一个小区的供暖热量基本上是固定的,如果用户私自安装换热器,就会影响整体的热量供应,造成其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足。”

  针对这一现象,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取暖费是按房间面积缴纳的,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超出适用范围,因此,私自安装室内取暖设备是被禁止的。一栋楼上有一户、两户安装这种换热器对整个供暖系统影响不大,但若安装的用户多了,就会影响整体的供暖效果。

  “换热器供热原理是通过暖气水将管中的自来水加热。暖气水为防止管道绣化,添加有防腐剂、软化剂、除污剂等,不能饮用或用来洗衣服、洗澡。而换热器的壁管一般都比较薄,使用时间又长,缺乏维修、保养,一旦发生壁管破损的现象,就会影响整个小区的供水系统,影响居民的正常饮水安全。”一家供热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部门表态:

  组织专门小组上门检查,一旦发现予以拆除

  现行适用的《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用热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违反规定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每年我们都会不定期地组织专门检查组,对用户暖气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维护、检查。一旦发现有私自安装换热器的现象,会通知拆除,然后复检。”五岳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公共利益和饮水安全角度进行劝说,绝大多数用户都能自觉拆除。”

  记者了解到,有些小区的栋楼下安装着总水表,一旦本楼栋有用户因使用换热器而造成自来水污染,就会回流整个自来水系统,导致整个小区的饮用水受到污染。

  因此,自来水公司提醒广大用户,为防止自来水污染情况的发生,建议市民使用“一户一表”。“一户一表能把饮用水污染控制在用户自家中,把受暖气污染的自来水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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