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包括两项主要内容:一、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 (含税) ;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二、完善垃圾焚烧发电费用分摊制度。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明确表示,
一、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
二、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 并同步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还需要新建约272座垃圾焚烧厂。按每个项目3.27亿元投资计算,“十二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将达889亿元。垃圾焚烧发电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重要方式。
因此,继2009年、2010年及2011年三届会议的成功举办之后,"2012第四届中国垃圾发电展望论坛"将于2012年10月在成都召开。本届论坛将立足于中国垃圾处理的大背景,就国家政策、市场走向、标准规范、行业热点等,集合行业内的意见领袖、代表企业,共同探讨中国垃圾发电的未来发展,我们诚挚邀请,并热切期盼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