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800万平方米以上
记者4月2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与省财政厅已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通知》,其中明确,“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各地推进旧城改造以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时,应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实际用能模式,编制“十二五”及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建筑门窗节能改造为主,并结合各地实际,对具备条件的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外墙和屋面保温等改造技术。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要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各地要加大地方投入资金,建立稳定、持续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由产权单位、业主、财政分担的筹资机制,同时可积极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面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记者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