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生物质燃气节能减排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协议属于和工业园区业主签署的框架性协议,项目的实施需
与园内企业签署“生物质燃气供应合作协议”,虽然甲方承诺一个月内签约率
≥60%,但先期项目的实施效果与工艺成熟度将影响后续项目的推进速度。因此,
在协议可执行程度、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指生物质燃气节能减排项目具有用气量大、生物质燃料用量多
的特点,公司可能面临不能获得充足原料保障的风险。
3、虽然公司生物质燃气在冶金行业的工业化应用技术已经成熟,且成功应
用于华美钢铁项目,但此次向工业园区推广仍面临技术升级、工艺复杂、工程实
施难度大的情况特点。
4、项目实施后,公司与客户的生物质燃气结算价格将参照园区内天然气价
格波动,目前,根据入园企业天然气使用量的不同,天然气价格在 4.5 元/m3 至 5
元/m3 之间。但公司仍面临生物质燃气售价受区内天然气价格下降而降低的风险。
5、虽然到 2013 年底,入园企业预计全年使用能源约为 0.5 亿立方米当量天
然气,折合 BMF 燃料 15 万吨。工业园区全部建成后预计全年使用能源约为 1
亿立方米当量天然气,折合 BMF 燃料 30 万吨。但园内企业选择使用天然气或
生物质燃气时具有自主性,项目运营后园区内生物质燃气对天然气的替代率目前
无法准确估计,具有不确定性。
二、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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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4 月 23 日,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与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共同签署了《生
物质燃气节能减排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
鉴于双方有较大的互补优势和较强的合作意愿,有意将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
的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以下简称“工业基地”,即“园区”或“工
业园区”)打造成可再生、低能耗、高产值的低碳环保型循环经济工业园,通过
利用生物能源替代价格较高的天然气,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同时全面实现工业基
地的可再生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框架协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住所:四会市龙甫镇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尹绍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零叁佰叁拾叁万元;
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及废旧塑料回收、分拣、销售(不含危险废物);有色
金属原材料销售,本公司推土、镇土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公司闲置厂房出租
及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法律法
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未取得许可证不得经营)
(二)工业基地基本情况
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是国家环保部授牌的广东省首家、全国第
三家利用进口废弃物开发“城市矿藏”进行金属资源再生的“圈区管理”园区。工业
基地总体规划面积约 7,000 亩,项目共分两期建设,首期项目 3,000 亩已全部完
成开发,整个项目预计于 2015 年建设完成,工业基地建成后,将形成 350 万吨
的年拆解、加工“城市矿藏”能力。全部建成后预计全年使用能源约为 1 亿立方米
当量天然气,折合 BMF 燃料 30 万吨。
目前首期已入园企业 76 家,其中拆解企业 56 家、深加工企业 20 家,已投
产企业 57 家,已建成未投产企业 6 家,在建企业 5 家,筹建企业 8 家。工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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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内大部分企业以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以满足其生产需求。到 2013 年底,入园
企业预计全年使用能源约为 0.5 亿立方米当量天然气,折合 BMF 燃料 15 万吨。
(三)合作模式
双方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展开合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比例为 20%,乙方出资比例为 80%,公司
出资部分的资金来源待后续协议签署完成后明确并注入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在
工业基地建设一座 50MW(首期)的生物质燃气供气站,为基地内的用能企业提
供生物质燃气,并由合资公司负责供气站的运营,运营期限不限。当合资公司建
设与运营资金不足时,双方商定以借贷等方式进行融资。
(四)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承诺在工业基地内为合资公司有偿转让项目所需的生物质能源站建
设用地与仓储用地,其中首期土地面积不少于 50 亩,并为合资公司预留二期工
程用地 80 亩。
2、甲方承诺本框架协议生效后 1 个月内,协助合资公司(或暂以乙方名义)
与入园企业签定“生物质燃气供应合作协议”,签约率≥60%,之后合资公司首期
工程建设即刻启动。
3、甲方承诺与乙方合作具有排他性,工业基地内不再引入其他能源供应商。
4、甲方承诺积极协助合资公司在工业基地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客
户关系协调、管网施工维护等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
5、乙方承诺提供的生物质燃气的质量和数量均能完全满足工业基地内用能
企业的需要,企业用能成本低于其他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等),并符合国家和地
方相关环保排放标准。
三、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该协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工业窑炉市场,并尝试进入工
业园区,走“精品项目”和“大型化”路线,快速做大做强。
2、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该协议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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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事宜属于董
事长的决策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根据拟与入园企业签署的生物质燃气供应合作协议情况,确定是
否需将相关合作事宜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生物质燃气节能减排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