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规划发展处
投诉联系人:吕睿
投诉联系电话:82002191
业务联系人:高剑光
业务咨询电话:82002187
传 真:82002191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
邮 编:518035
附件:2013年市科技研发资金技术创新计划技术开发项目(节能减排)安排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2013年市科技研发资金技术创新计划技术开发项目(节能减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