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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推行分户计量按热收费 供热企业无一执行
来源:人民网
2015-12-03 18:19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13日电 (王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出台的‘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规定,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取得节能建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住户可以按照原供热收费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缴纳供热费。供热企业为什么还按每平方米22元收取?2015年的暖气费为什么不执行自治区新规定?”


近期,一名网友在新疆当地网站论坛上提出这一质疑,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的吐嘈,并嘲讽热力企业将政府令视为儿戏,供热企业真牛!

为此,人民网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查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它是2015年8月30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第194号文件发布的,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要求对民用建筑节能实行强制性标准,推行分户计量按供热计量收取热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取得节能建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供热计量收取热费。尚未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或者供热企业不实行按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可以按照原供热收费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缴纳热费。

但是,从网民的反映来看,2015年乌鲁木齐暖气费仍按以往的每平方米22元收取,没有一家供热企业按政府规定的80%(17.6元)收费。

乌鲁木齐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路向记者证实,乌鲁木齐市暖气费还是统一按面积收费,目前没有一家供热企业对取得节能建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用户按每平方米17.6元收费的。目前,有很多市民也打电话反映这一问题,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张路说,乌鲁木齐市目前的每平方米22元的暖气费定价是2002年制定的,按当时每吨煤价80元计算出来的。从2012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实施煤改气工程,将供暖燃料由煤炭改为天然气,城市上空重现蓝天白云。但是,烧天然气供暖的成本要比燃煤高出很多,目前,乌鲁木齐市供暖面积达1.5亿平方米,一个采暖季节需要燃烧20亿立方米天然气,天然气进入乌鲁木齐门站价格就是每立方米2元,对供热企业使用天然气是按每立方米1.37元收取的,政府一年要补贴大量的钱。如果按市场价,乌鲁木齐暖气费每平方米成本为38元,远远高于目前22元的收费标准。

记者打电话向新疆住建厅城建处问询,该处一位姓连的处长表示,怎样落实好自治区政府主席令,自治区住建厅正在和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未出台前只能按现有收费标准执行。

新疆计量测试研究院流量二所所长黄湘来说,暖气和水、电、燃气都是城市四大生命线工程,暖气一年支出费用一般要比另外三项高新疆出台的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供热计量收费是北方城市供暖季实施节能的一个有效办法,它会推动全社会的节能。如学校、行政机关办公楼等完全可以首先推行,自治区出台的供热节能办法明确提出,要对对学校等周期性低温运行即可保障用热需求的公共建筑,供热企业应当周期性降低供热温度,减少收取相应的热费。但是,这一好政策目前遇到较大的阻力,一方面是供热企业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不愿意推行。另一方面也是有关部门监管无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建建筑必须分户安装热力表。商住小区安装了热力表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建筑节能鉴定,但投入使用后仍按面积收费。新疆计量院承担乌鲁木齐市民用热力表的强制检定任务,2012年以前,新疆计量院每年检定5万台件,但现在每年只有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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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ma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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