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LED  节能  太阳能  建筑节能  工业节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环保新闻 » 噪声与震动控制 »

广东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进展缓慢 有企业镍废水直接混入污水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6-10-28 15:08

 
调阅相关资料档案600余份,先后深入广州市、中山市、惠州市对2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0月26日晚,环保部环保执法督查广东、海南组结束了对广东省的督查。
 
环保部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认为,广东省开展环境执法监管8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对执行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等给予充分肯定。
 
同时发现广东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缓慢。督查组建议,广东省环保厅对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专项督查。此外,督查组还点了一些企业的问题。
 
十小企业清理完成率超九成
 
据督查组介绍,对广东省的督查涉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取缔“十小”企业、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等8个方面。
 
督查组透露,广东省共排查发现“十小”企业693家,现已清理取缔644家,完成率92.9%。同时,清理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8917个,截至督查时,已完成清理整顿项目14490个。
 
“2016年1至9月,广东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累计54宗,共计人民币1097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累计887宗,限产停产案件累计25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累计129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累计235宗;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案件累计7504宗。”督查组介绍说,广州市环保局对广州市梅山热电厂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行为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549万元),被环保部评为典型案例全国通报学习,个案处罚金额和总额均全省第一。
 
督查组认为,广东省形成了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整治了一批环境问题,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0宗。
 
5地建设项目清理严重滞后
 
据环保部介绍,建设项目清理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年,环保部在全国开展了环保执法大检查,其中,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作为环保大检查的一项核心任务。环保部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完成建设项目清理。
 
“目前,清理整顿工作只完成21%,各地市之间进展不平衡,进展快的完成比例不足70%,进展慢的完成率为零。”环保部督查组指出,汕头、梅州、惠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等9个市共计未完成整改项目36465个,占全省未完成整改的67%,完成率都不足辖区任务的15%,特别是梅州、清远、潮州、阳江、汕尾5个市完成率分别为0、0.21%、1.67%、2.20%、2.98%,工作严重滞后。
 
督查组指出,广东省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原文规定的“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标准,取缔过程中未明确制定“十小”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认定标准,形成“‘上下一般粗’的情况”。
 
此外,环保部督查组在督查中还发现,部分企业危废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危废管理还存在隐患,现场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危废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存在危废暂存库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未封闭且与一般废物混存。”环保部督查组说,广州本立电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场标识不规范,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含镍废水直接混入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分类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彻底等设施不完善问题。
 
据环保部督查组介绍,检查中发现平板玻璃企业存在粉尘控制不严,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存在未验先投行为。
 
建议广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建议,广东省环保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严格按照“三个一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任务。建议广东省环保厅对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专项督查。
 
环保部督查组还建议广东省环保厅,进一步加大取缔“十小”企业工作力度,将十小企业的取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督查组要求,广东省环保厅对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环保部。
 
进入首页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
相关新闻: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绿色节能网 责任编辑:magen
绿色节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来稿邮箱:Service@greenjn.cn
相关评论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高级能源审计培训班的通知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