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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办发〔2012〕2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06-01 16: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3.02%,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
   (一)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初步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节能管理体系。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进一步完善。  
把节能目标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实行双目标考核,通过专项督查、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对各责任单位能耗指标进行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四不一奖”制度。
   (二)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累计淘汰立窑水泥产能463.80万吨、焦炉产能6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0.6万重箱、炼铁产能13万吨、小火电机组17.75万千瓦。截至2010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5:53.6:36.9(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与2005年相比,第三产业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十一五”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4%,比2005年提高了12.2个百分点。
   (三)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立足本市产业特点,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和装备取得实质性突破。建设了“秸秆酶解发酵燃料乙醇”等一批节能示范工程,推广了“纸面石膏板余热回收利用工程”、“单边回流高效散热器”等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了山东鲁岳能源评价中心、山东同方公司等一批节能服务机构。市及各县(市、区)都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十一五”以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100余个节能项目建设,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示范效果。36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扶持计划,项目总投资29.8亿元,获得国家扶持资金2亿多元,项目全部达产后实现节能量100多万吨标准煤,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积极组织企业执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和参加省能源管理培训,5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90余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推动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强能耗监测分析。对全市48家省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30万吨标准煤。推进节能工作方式创新,泰安高新区等三个园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集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山东首家“节能超市”挂牌成立,山东旺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列入我市第一批太阳能光热系统生产企业扶持名单,给予重点扶持。
   (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组织实施了循环经济“1623”工程。推广了“以矸换煤、绿色开采”、“矿山机械再制造”等一批循环经济新技术。17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476个,完成清洁生产投资1.2亿元。肥城阿斯德“合成氨外排废气回收二氧化碳副产4万吨甲酸工程”入选“省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新矿集团“以矸换煤工程”入选“省循环经济优秀工程”。山东泰鹏无纺公司被评选为“省资源再生利用示范企业”,新东岳集团“利用废橡胶年产10万吨还原橡胶项目”被评为“省资源再生利用示范项目”。
  (五)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坚持多管齐下,把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作为深入推进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狠抓工业节能。通过提高高耗能行业的准入门槛,积极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改造现有的高耗能行业,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严格落实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全市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经济以年均能耗12.75%的增长速度支撑了工业增加值15.3%的增速。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79吨标准煤,“十一五”累计下降36.84%,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强化建筑节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将建筑节能改造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全省率先推行“建筑节能公示牌”制度。“十一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550万平方米,11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实施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建筑面积达21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92万平方米。推进交通节能。大力实施交通系统节能工程,累计更新节能环保型新能源客车1892辆。对泰城1232辆客运出租汽车实施油改气,节约燃料折合标准煤9063吨。组织近3000辆营运车辆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开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通道5个。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计划,构建了覆盖全市的能耗统计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市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油指标均有效降低。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煤炭、建材、化工、钢铁、电力等高资源、高能源消耗行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难以在短时期内转变,重化工业产值比重占到工业总产值的80%左右。二是工业节能指标下降空间减小。目前,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87%以上的百户重点耗能企业,大部分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下降空间较小。三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导致能源刚性需求上升。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交通等能源消费需求上升,对钢铁、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产品将产生增量需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节能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加大资金投入,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大力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从2010年的1.15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958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从2010年的1.790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1.414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21%,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低碳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热一体化、地热利用、生物质能利用等新能源产业,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逐步实现集中化、区域化供热、供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形成以低碳能源系统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新模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企业清洁生产。
   2.坚持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3.坚持节能与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开发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为节能技术进步提供保障。
   4.坚持市场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机制,加强对节能的投入和支持。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政策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自觉节能机制。
   5.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能效设备(产品)的发展。完善激励政策,大力发展环保、节能、高附加值产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
   6.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抓好重点用能领域、行业、企业的节能和重点节能工程,实现重点突破,又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普及节能理念,号召公众参与,推进全社会节能。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工业领域节能。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关键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重点对钢铁、纺织、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进行重大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到2015年,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75%以上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5%以上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抓好建筑节能。积极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强对节能施工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逐步实施强制性建筑节能新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居住小区和重大公共设施中节能建筑比重达到95%以上。城市和县城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以上。稳步推进建制镇和农村建筑节能。推行建筑能耗监管,开展既有建筑能耗检测。将既有建筑改造和民生实事工程相结合,推广便于改造、利于居住的建筑节能措施。新型墙材在全市城镇规划“禁实”区的应用比例达100%,“禁实”工作延伸至乡镇和农村。深入推进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开展现有路灯、景观灯的节能改造,积极应用绿色照明工具,推进智能控制系统管理,推广LED技术应用。
   (三)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交通运输节能以提高运输效率为目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一是公路运输节能。加快运输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和质量升级,推广现代物流集约配送,优化运输结构,降低客货运输量单位油耗。通过价格政策引导等措施,降低机动车活动密度,减少机动车行驶里程,实现公路运输节能。二是城市公交节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公共交通信息化,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辆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现低碳化发展。加强路网建设,优化公交线网,解决线路设置不科学、车辆空驶里程多、机动车拥堵、能耗浪费等问题。
   (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针对不同公共机构建筑特点和能源消费类型,对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进行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技术、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等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室内温度最低(高)标准。修改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构建节能产品采购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节能产品、设备强制采购制度,扩大节能产品采购范围。制定和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将公务用车纳入节能产品采购范围,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积极推动公务用车改革,淘汰高耗能车辆,完善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
   (五)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一是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研发推广适合我市农村特点的快装型沼气装备系统、高效太阳能沼气装置、户用沼气冬季产气关键技术、大型沼气综合服务模式。加大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二是推进农业科学种植,鼓励采用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化肥集约利用;推广新型施药装备,鼓励使用生物制剂预防或杀灭病虫害。三是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强制报废油耗大、作业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超期服役的农机装备,鼓励采用节能高效的土地深松、免耕、播种、收获机械及农产品粗加工机械。
   (六)开展商业和居民节能。建立完善商业与民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计量统计和管理。完善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引导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计算机等家用电器,降低待机能耗。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灯具等高效节能和新能源产品。实施居民和社区节能行动,加强居民生活节能潜力和途径分析,组织创建节能示范社区。
   (七)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支持新能源骨干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入驻,着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拳头产品以及自主品牌,形成专业突出、规模化发展的新能源特色产业园区。太阳能产业要重点发展高端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组件封装工艺关键技术和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持续关注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的发展。风电产业要重点发展小型风力发电机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力争突破微风发电技术。生物质能产业要重点发展垃圾发电的关键装备制造,支持以秸秆、纤维废渣等为原料的非粮食生物液体燃料的开发与生产。积极稳妥地推广深层地热能利用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满足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能制冷制热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地源热泵进行供暖、供热水和制冷,建设一批地源热泵应用重大示范项目。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大力优化我市能源结构,促进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发展低碳经济。确定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技术路线,推进清洁生产和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努力实现绿色增长。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大力培育发展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节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节能奖励制度,保证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把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到部门、基层和用能单位。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政府、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节能问责制,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节能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局面。
   (二)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按照“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方法,把“十二五”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节能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增量资源,优先上马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低附加值项目的实施。在增量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可实行“等量置换”的原则,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腾出能源环境空间用于优质项目的引进。严格项目节能评估,探索建立节能评估与能源消费增量挂钩的机制。
   (三)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项目节能。突出抓好新泰、肥城、宁阳三地以及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实行重点管理。发挥泰安高新区、新泰经济开发区和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作用,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做好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抓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改项目,建立节能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支持。对列入年度节能计划的项目,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推进项目实施。
   (四)加快节能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强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一是加快节能技术研发。充分发挥我市大专院校的人才和研发优势,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组织关键节能技术或核心节能技术研发,提高重大技术装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研究制造一批具有重大节能效果的成套装备,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节能技术,逐步建立节能技术装备创新体系,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装备产业。二是加强节能技术推广。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节能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节能技术产业化步伐。
   (五)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的必备条件,建立健全节能评估与审查体系,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过地区平均水平的项目,不予节能审查。规范节能评估审查程序,加强评估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强化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审查监管。
   (六)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树立以节能求发展,以发展促节能的观念,强化节能意识,将节能贯穿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全过程,实现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双赢。大力发展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全面落实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振兴规划,积极引导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提高电子信息、太阳能、生物质能、光电缆和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积极引进高端企业和大型企业。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食品加工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引进企业项目,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加快淘汰低水平、重污染、高耗能、安全性差的产品及企业。
   (七)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市场机制。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市场化节能服务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优先采用通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围绕全市产业布局,以节能认证产品为引导,提高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的积极性,加快培育形成节能产品产业集群。贯彻《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国家标准,鼓励用能单位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适时引入能源消费总量交易制度,优化用能结构和工业布局。
   (八)健全财税价格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公共财政的节能投入,确保节能专项资金逐步增加。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基于节能效益评价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实施节能和新能源应用项目。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国家能源资源税收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开展节能金融产品创新示范,拓宽用能单位节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节能融资需求特点,简化手续,优先为节能项目提供融资、保理、担保、优惠利率贷款、增加授信额度等服务。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国有资本、外资、民间资本进入节能和新能源应用领域。提高信贷审核标准,从严控制高耗能行业的信贷投入。
   (九) 加强节能监管,抓好节能调控。加强对各县(市、区)、重点耗能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耗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的跟踪监测,对能耗强度过高或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进行调控。完善能源消费预警调控制度,加强能耗调控分析,提高预警调控能力。认真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统计计量标准、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执行情况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集中开展对项目能评、能效标识、淘汰落后、差别电价、景观照明、中央空调温度、公共建筑照明和供暖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不断扩大节能依法管理的范围和深度,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减少能源浪费。
   (十)强化节能培训,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加强节能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培训工作体系,积极组织能源管理师培训,培育高素质的能源管理队伍。深入宣传节能工作,解读节能法规政策,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建立节能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先进节能理念,弘扬节能环保社会风尚。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现场体验活动,印制宣传画、宣传手册,播放公益广告等,促使全社会树立节能理念。以宣传节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专题活动,弘扬节约风尚,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和树立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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