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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大新能源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图)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06-01 16:38
来源:搜狐证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2009 215

  天兴评报字( )第 号

  (第一册,共一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第1页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09)第215号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是由资产占有方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的;提供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资产占有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2页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09)第215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因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之事宜所涉及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于2009年6月30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因增资扩股之需要,对所涉及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提供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债。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

  六、评估方法: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在经成本法评估,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0,235.89万元,评估价值为61,641.31万元,增值额为1,405.42万元,增值率为2.3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3,843.22万元,评估价值为14,413.46万元,增值额为570.24万元,增值率为 4.12%;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6,392.6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7,227.85万元,增值额为835.18 万元,增值率为 1.80%。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3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5,364.53 25,552.38 187.85 0.74

  非流动资产 2 34,871.36 36,088.93 1,217.57 3.4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 5 20,310.10 20,298.06 -12.04 -0.06

  投资性房地产 6 - - -

  固定资产 7 3,424.14 3,978.24 554.10 16.18

  在建工程 8 9,718.35 10,254.43 536.08 5.52

  工程物资 9 1,385.22 1,385.22 - -

  无形资产 10 28.02 172.99 144.97 51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5.52 - -5.52 -100.00

  资产总计 12 60,235.89 61,641.31 1,405.42 2.33

  流动负债 13 13,843.22 14,413.46 570.24 4.12

  非流动负债 14 - - -

  负债总计 15 13,843.22 14,413.46 570.24 4.12

  净资产 16 46,392.67 47,227.85 835.18 1.80

  (二)有关说明

  本次评估是在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价格的决定。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

  年6月30 日起,至2010年6月29 日止。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4页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5页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09)第215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你们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成本法对因增资扩股而涉及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2009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委托方

  委托方一: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王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亿伍仟捌佰陆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亿伍仟捌佰陆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历史沿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是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于 2006 年 8 月22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80亿元,每股面值1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6]27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完成了向境外投资者首次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6页

  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

  1,173,333.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9号文批准,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煤能源,股票代码:601898。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325,866.30万元。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十大股东分别如下:

  十大股东名单

  序 持股数 持股

  股东名称

  号 (股) 比例%

  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634177114 57.58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964217501 29.90

  3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114832000 0.87

  4 中国建设银行-交行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979908 0.29

  5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584430 0.21

  6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3504414 0.18

  7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2000295 0.17

  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605441 0.16

  9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699757 0.13

  1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999833 0.12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1)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有效期以各煤矿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准);煤炭批发(有效期至 2009 年 8 月10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等;进出口业务;矿产品应用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7页

  发经营与物业管理。

  (2)主要经营业绩

  中煤能源是集煤炭生产和贸易、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坑口发电、煤矿设计等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于一体的大型能源企业。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煤炭储量居全球煤炭上市公司第五位和中国第二位。2008年公司煤炭产量10037万吨,是中国第二大煤炭企业、中国最大的煤矿机械制造企业。公司还是中国最大的煤炭出口企业和中国最大的独立炼焦企业之一。

  委托方二: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壹佰捌拾柒万伍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实收资本:伍亿壹仟壹佰捌拾柒万伍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历史沿革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伊盟化学工业集团总公司独家发起,经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7年 1 月 23 日,公司股票“天然碱”于 1997 年 1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683。 2007年8月,公司由“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远兴能源,股票代码:000683。截至2009年6月30日,十大股东分别如下:

  十大股东名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54978 20.62

  2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695279 5.80

  3 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6274408 5.13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8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4 无锡市新宝联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95

  5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6594951 1.29

  6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99923 1.13

  7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29849 0.98

  8 韩瑛莹 5006000 0.98

  9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5000000 0.98

  10 施辉 3868449 0.76

  3. 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1)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及其原料的生产、销售;经销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

  (2)主要经营业绩

  目前,远兴能源共有全资、控股企业十家,这些企业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天然气和天然碱资源富集的地区。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均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企业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甲醇、二甲醚、二甲基甲酰胺及纯碱、小苏打等多种化工产品,各类化工产品生产能力近200万吨,其中,天然气制甲醇和纯碱生产规模居行业前列,小苏打连续多年稳居行业第一。公司的“远兴”牌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远兴”牌纯碱是中国名牌产品,小苏打是国内唯一通过“绿色食品标识认证”的碱类产品。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产品远销日本、韩国、东盟、中东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

  (二)产权持有者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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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产权持有者分别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由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于2005年11月9日在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后经历了 2 次工商变更登记,最近一次工商变更登记为 2009 年 3 月 11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75.00%;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5%。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被评估单位为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乌审旗纳林河镇;

  法定代表人:戴志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2.历史沿革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大新能源”)系由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05年 11 月 9 日在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4,500万元,比例为4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4,500万元,比例为45%;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比例为10%。后经历了2次工商变更登记,最近一次工商变更登记为 2009 年 3 月 11 日,变更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0页

  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7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75.00%;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5%。截止2009年6月30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39,454 万元;账面记载实收资本为 468,047,930.82 元,公司尚未对股东新

  增出资办理增资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康。注册地:乌审旗纳林河镇。

  3.生产经营情况

  蒙大新能源成立于 2005 年,目前处于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

  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阶段。

  蒙大新能源的产业规划是以煤炭开采项目、年产180万吨甲醇项目、年产120

  万吨二甲醚项目为标志,集清洁能源、基本有机原料、合成材料等产品为主干。

  其中煤炭开采主要为基地能源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原料,发展以煤为原料生产甲

  醇,以甲醇为原料生产清洁能源二甲醚的循环经济。

  4.近三年企业的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6月30日

  1 流动资产 131,808,091.28 236,087,434.26 253,645,335.71

  2 非流动资产 127,492,287.61 261,907,945.27 348,713,553.56

  2.1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3 长期股权投资 104,500,000.00 157,500,000.00 203,101,002.49

  2.4 投资性房地产

  2.5 固定资产 712,736.93 1,347,405.13 34,241,387.25

  2.6 在建工程 22,279,550.68 86,341,677.29 97,183,512.94

  2.7 工程物资 16,406,128.49 13,852,219.53

  2.8 无形资产 280,230.00 280,230.00

  2.9 长期待摊费用

  2.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504.36 55,201.35

  3 资产总计 259,300,378.89 497,995,379.53 602,358,889.27

  4 流动负债 160,462,977.46 131,371,664.40 138,432,220.28

  5 非流动负债

  6 负债总计 160,462,977.46 131,371,664.40 138,432,220.28

  7 净 资 产 98,837,401.43 366,623,715.13 463,926,668.99

  2007年、2008年数据系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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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1页

  安达审字[2008]第1023-7号、利安达审字[2009]第1075-7号”审计报告。2008

  年12月31日、2009年6月30 日数据系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

  “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506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评估目的

  因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需对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经审计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以上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委估资产类型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账面金额(2009年6月30日)

  1 流动资产 253,645,335.71

  2 非流动资产 348,713,553.56

  2.1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3 长期股权投资 203,101,002.49

  2.4 投资性房地产

  2.5 固定资产 34,241,387.25

  2.6 在建工程 97,183,512.94

  2.7 工程物资 13,852,219.53

  2.8 无形资产 280,230.00

  2.9 长期待摊费用

  2.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201.35

  3 资产总计 602,358,889.27

  4 流动负债合计 138,432,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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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 账面金额(2009年6月30日)

  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 负债总计 138,432,220.28

  7 净资产 463,926,668.9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

  选取200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考虑(1)尽量与增资扩股计划衔接。(2)该时点为月末且距离评估日期较近,便于企业准备评估资料及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算。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律依据、评估准则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如下:

  (一)行为依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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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3页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6.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7.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号);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4]134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

  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08]217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08]218号);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协[2003]18 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产权依据

  1. 设备购置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重大合同协议;

  2. 土地使用权证

  3. 车辆行驶证;

  3. 财务资料;

  4. 评估人员现场核实、调查收集的其他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国务院令[2000]第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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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4页

  2.国家有关部委1997年颁布的“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1998年“国经贸[1998]407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及2000年12月18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3.《中国汽车网》、《汽车电子信息网》等网站2009年6月价格信息;

  4. 《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工程造价信息》2009年6月;

  6.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

  7. 《内蒙古自治区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

  8.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

  9. 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醇技改项目备案的通知》(内发改工字[2008]1439号;

  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二甲醚项目核准的请示》(内发改工字[2007]20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年煤制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66号);

  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蒙大基地年产120万吨二甲醚项目用水的批复》

  (内水政[2006]160号);

  5.《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年产

  120万吨煤制二甲醚项目选址的批复》(内建规[2006]317号);

  6.《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年煤制二甲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内国土资字[2006]

  1279号);

  7.工程开工报审表;

  8.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受让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2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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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5页

  9.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受让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2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10.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转让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11.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转让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12.评估人员市场询价所得到的资料;

  13.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现处于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同时评估人员也无法取得与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业务种类相似企业股权交易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法确定其整体企业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用了成本法。

  成本法评估思路下,各科目评估方法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对库存现金,采用盘点核实的方法,确定评估值。银行存款在账账、账表核实和核对银行对账单的基础上,结合对银行的函证回函情况确定评估值。

  (2)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然后,监盘库存票据,核对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然后了解基准日后票据的承兑、背书转让情况,确认票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真实,金额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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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6页

  确,以经核实的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对于各种预付款项,一般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或者服务、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或者服务的,按其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也能形成相应资产或者权益的预付款项,评估值为零。

  (4)对于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以调整后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5)蒙大新能源审计后存货账面值4,188.40元,全部为外购的办公用品。对于此类存货一般以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进货价格为基础,加上正常的进货费用确定评估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涉及控股子公司 1 家,参股子公司 2 家。

  目前控股子公司处于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2家参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评估中对长期投资进行清查,通过查阅有关权益凭证、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验资报告书和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实施其他程序,进行账账、账表、账实间的核对工作,验证各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存在性,并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账项进行调整。

  对于占控股地位乌审旗蒙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和利用内蒙古乌审旗无定河、纳林洒地区水资源;为新能源化工基地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虽然公司成立为2005年,但目前仍处于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尚无营业收入,本次评估按照经审计后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值和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对于投资时间不长(如半年以内)的其他投资,可按账面值评估,但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变化较大的,一般要按照经审计或核实后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值和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对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形成时间为2009年 6 月 30 日,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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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评估基准日为同一天,故按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关于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的设备类资产分为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且主要为办公用电子设备,单台价值不大。

  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

  A: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的评估

  (1)重置全价的确定

  委估设备主要为通用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等,评估的重置全价构成如下:

  ①对于需安装调试的设备,适当考虑运杂费、安调费等;

  重置全价=设备购价+运杂费+安调费

  ②对不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重置全价,相关费率按零值考虑。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综合考虑实际技术状况、技术进步、设备负荷与利用率、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①单位价值较大的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②对于一般小型设备如打印机、传真机等,原则上采用理论(经济寿命年限)成新率,如少数设备实际技术状态与理论成新率差别较大时,则用勘察情况加以调整。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B:运输设备的评估

  委估车辆为小型越野车,现已停产。目前二手车市场中有同款、同年代车辆销售,故本次评估以二手车价格为依据。

  4.关于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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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2)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两种方法计算,经加权平均得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由评估人员现场实地勘察考评打分评定。勘察法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实际技术情况按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分别打分。公式为:勘察成新率=结构得分×G+装修部分得分×S+设备部分得分×B

  G—结构评分修正系数;

  S—装修评分修正系数;

  B—设备评分修正系数。

  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5.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在建工程处于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在建工程分为在建土建和待摊投资。账面价值为工程施工款、征地补偿费及其它前期费用等,不含资金成本。付款进度及施工进度基本按合同进行。本次评估考虑到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资金投入大,因此,对已发生的在建工程土建项目考虑了工程开始至评估基准日的资金成本。对于在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由于形成日期与评估基准日接近,本次评估不考虑资金成本,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对于蒙大新能源为乌审旗政府代建的项目,评估值按审计后账面值进行列示。

  6.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均为近期购入,与市场价格相比基本无变化,且账面价值计价准确、构成合理,无盘盈盘亏,故以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7.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待估宗地位于乌审旗,交易案例较多,具有可比案例,故本次评估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及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测算地价,并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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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9页

  种方法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测算,从而得到待估宗地的地价。

  8.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以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帐准备为基数计算的递延所得税,本次评估无坏帐,故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

  9.关于负债的评估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

  对负债,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签定的资产评估约定书所约定的事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已按资产占有方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等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9 年7月下中旬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主要资产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本项目评估人员共划分为二组,包括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评估组、其他资产评估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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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调查产品市场价格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8月2日。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准确。

  对货币资金,我们通过查阅日记账,盘点库存现金、审核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发询证函等方式确定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建工程、待摊投资等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项结算资料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本项目处于矿山建设的前期阶段,只购置了少量的机器设备、办公用电子设备,还有一辆小型越野车。在资产占有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评估人员采用现场实地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方式进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完善设备调查表。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

  根据资产占有方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核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等资料。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09年8月2日-8月11日。

  3.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成本法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按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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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三级复核,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09年8月12 日-11月18日。

  九、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它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十、评估结论

  在经成本法评估,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0,235.89万元,评估价值为61,641.31万元,增值额为1,405.42万元,增值率为2.3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3,843.22万元,评估价值为14,413.46万元,增值额为570.24万元,增值率为 4.12%;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6,392.6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7,227.85万元,增值额为835.18 万元,增值率为 1.80%。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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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5,364.53 25,552.38 187.85 0.74

  非流动资产 2 34,871.36 36,088.93 1,217.57 3.4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 5 20,310.10 20,298.06 -12.04 -0.06

  投资性房地产 6 - - -

  固定资产 7 3,424.14 3,978.24 554.10 16.18

  在建工程 8 9,718.35 10,254.43 536.08 5.52

  工程物资 9 1,385.22 1,385.22 - -

  无形资产 10 28.02 172.99 144.97 51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5.52 - -5.52 -100.00

  资产总计 12 60,235.89 61,641.31 1,405.42 2.33

  流动负债 13 13,843.22 14,413.46 570.24 4.12

  非流动负债 14 - - -

  负债总计 15 13,843.22 14,413.46 570.24 4.12

  净资产 16 46,392.67 47,227.85 835.18 1.80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1.假设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于2009年6月30 日实现。

  2.假设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各20%股权的经济行为于2009 年 6 月

  30日实现。

  3.本次评估是在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4.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价格的决定。

  5.本报告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及参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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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6.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资产占有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成的,我们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资产占有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所有权证及相关批复文件,本次评估仅以其决算书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面积为准计算。

  8.本评估结果是对 2009 年 6 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企业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9.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10.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未对资产评估增值做任何纳税准备,也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11.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12.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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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

  年6月30 日起,至2010年6月29 日止。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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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孙建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汪仁华

  注册资产评估师:袁义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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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部分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对委托方不当引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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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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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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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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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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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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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委托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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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增资扩股之需要,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不干预评估工作。

  委托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安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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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增资扩股之需要,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不干预评估工作。

  委托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贺占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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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增资扩股之事宜,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公司作为被评估单位特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保证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等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的评估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被评估单位: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贺占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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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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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你们的共同委托,我们对增资扩股之事宜所涉及的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以 2009 年 6 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1.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一致。

  3.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4.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5.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6.评估结论合理。

  7.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注册资产评估师:汪仁华

  注册资产评估师:袁义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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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十、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十一、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

  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拟增资扩股项目

  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评 估 人 员: 袁义伟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汪仁华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聂秋香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刘天健 项目经理

  胡瓒 评估助理

  袁潘 评估助理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十二、 重要取价依据、合同等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十三、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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