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即日起至2017年3月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本次督查工作,各地方政府对燃煤污染控制仍是督查重点。
哈市每月督查一次
据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全省13个市(地)及2个省直管市划分为三类地区(省农垦总局所辖管理局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划分),确定三个督查等级。
一类地区哈尔滨市,实行一级督查,每月开展一次;二类地区包括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绥化市,实行二级督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三类地区包括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绥芬河市、抚远市,实行三级督查,抽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督查燃煤污染控制
本次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级政府贯彻实施相关通知及专项行动方案情况。其中包括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包括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燃煤质量管控、小锅炉淘汰、燃煤锅炉达标治理等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曝光恶性违法排污行为
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在工作中以打击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问题为重点,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将开展媒体联查,同步曝光一批恶性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使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省环境保护厅还将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向各地人民政府进行反馈,督促查处整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实质进展的,约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空气质量显著恶化的地区,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