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LED  节能  太阳能  建筑节能  工业节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展会频道 » 展会资讯 » 新能源汽车 »

政策助力2017重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展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6-12-27 16:36
      摘要:2017中国(重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技术设备展,将于2017年3月22-24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隆重召开。展会迎来政策助力,根据2016年12月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对在本市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底之前免缴路桥通行年费,每辆车还将获得1到25万元不等的推广应用补助。到2020年,全市将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万辆,实现桩车比不低于1∶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迎来重大利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根据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每辆车将获1到25万元补助

根据《实施意见》,在重庆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将免缴路桥通行年费,并享受每辆车1到25万元不等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2016年标准)。

与此同时,在主城区范围,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5吨的新能源货车(含专用车)还将给予通行便利。并设立绿色通道,让新能源汽车在上牌、年检、过户、二手车交易等环节享受便捷服务。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也将按照财政部等3部委通知落实。

需要说明的是,可获补助的产品,应为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对象为在重庆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充电桩建设也将有补贴

《实施意见》提出,将按照相关要求,把充电桩建设等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抓紧编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OT(建设―经营―转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尽快出台管理指导意见,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发展。

在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方面,重庆将按照充电功率给予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充电设施奖励资金额度每年进行调整。2016年的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补贴细则将另行制定。

详情请登录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4160078

 

2017第二届中国(重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技术设备展

 “2017第二届中国(重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技术设备展”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制造装备创新联盟、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联合主办;华南新能源研究院、陕西省汽车工程学会、安徽省汽车行业协会、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协会、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重庆市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联合会、湖北省汽车工程学会协办;重庆市汽车工程学会、重庆市中环盛世商务会展有限公司承办,将于2017年3月22-24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隆重召开。  

展会汇聚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行业相关的新技术、产品及运营模式,邀请来自新能源整车厂、电动车公司、物流公司、邮政、公共建桩单位、公交公司、电力公司、市政、高速公路集团、园区、政府采购部门等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及充电设施建设和应用主体,积极展开技术交流和商务合作,促进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拓宽销售渠道,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本次展会预计展示面积超过46000平方米,参展商达到600家以上,专业观众达到30000人次。

本届展会受到行业内外企业以及相关政府、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广泛关注和支持,旨在打造西部地区规模大且专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合作交流互动平台。
 

中国(重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技术设备展将是您打开西部市场的良好机遇!

联系人:薛雅心13883592100、023-6152209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5号楼509室    

传  真:023-61522092             邮  箱: 1349703827@qq.com 

网  址:www.caimtme.com

 

进入首页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绿色节能网 责任编辑:majing
绿色节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来稿邮箱:Service@greenjn.cn
相关评论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高级能源审计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