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要部署和要求,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价格政策。南京市物价局今天(1月10日)宣布,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物价部门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今年新能源汽车在市内道路停车一小时不收费。
南京市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张学超:“对装有公安部门核发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本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免收停车费。超过一小时,视同新进入车辆计费,继续享受15分钟免费停车政策。”
另外,从今年起,南京将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加价收费的新政。
南京市物价局工价处调研员芮有富:“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0.6元。被评为黑色等级,以及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红色登记的企业,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元。被评为绿色、蓝色、黄色等级的企业,执行现行标准不变。”
从今年1月1日起,南京首批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企业共有15家,其中部分企业已经被加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