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价格举报中心已收到两三起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的投诉。扬州市民知道新能源汽车停车可享优惠政策,但停车场却以"没听说"为由,拒绝给予优惠,仍以原价收了停车费。”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张建林介绍,实际上我市2015年就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优惠停车政策。
据介绍,为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我市规定,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包括占道停车泊位、室外及室内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实行免受停车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收费金额结算时四舍五入,进整到元。
“此外,我市还鼓励市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具体幅度由各停车场执行确定,各停车场应将优惠政策进行公示,不得无故拒绝新能源汽车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