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显示,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10月13日对山西孝义市万泽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山西孝义市万泽煤业有限公司取暖锅炉未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设施、物料堆场未配套建设挡风抑尘设施、精煤输送系统未建设密闭通廊。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表示,山西孝义市万泽煤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对山西孝义市万泽煤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