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旨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节能减排的有效促进作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市发改委资环处处长高翔解释说,这表明节能减排已从控制单位GDP能耗的“单控时代”,迈向同时控制单位GDP能耗与能源消费总量的“双控时代”。
据了解,2015年7月,我省首先在苏南五市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截至2017年3月23日,共办理节能量交易手续36笔,交易节能量合计8.06万吨标准煤,累计交易金额530多万元,较好地起到了制约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作用,同时也给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带来收益。在苏南五市试点的基础上,泰州、南通、扬州苏中三市同时被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各级发改、经信部门在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时,将在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前提下,严格审查其新增能耗的置换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购买等途径获取相关节能量,按照等量或减量要求实施置换,并按规定将置换信息反馈至省节能交易中心。”高翔说,对没有落实新增能耗置换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节能审查。
譬如,现在某化工企业要新上马一个项目,项目办理开工建设手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前,必须依照项目用能情况,到省节能交易中心购买相应新增能耗指标,获取节能量证书。如果这家企业同时淘汰一个旧项目,则旧项目的耗能量可以置换给新项目。若新项目耗能量大于旧项目,则不足部分需到省节能交易中心购买;若新项目耗能量小于旧项目,则盈余部分可进行交易转让。
业内人士提醒,随着我市项目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相关行业、企业应对上述新政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情况、吃透政策,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