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LED  节能  太阳能  工业节能  建筑节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环保新闻 »

碧水源躺枪深坑污染,华北水坑背后环保官司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7-04-24 22:35
Cgqg11j9-mqAUx-dAAEpLLSA2zA157
 4月18日,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发布文章称,河北省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随后迅速引发关注。4月19日,环保部与河北省政府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结果显示,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当日晚间,大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治理水平问题,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南赵扶镇政府已将廊坊碧水源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
 
在环保业内,由于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北京碧水源常务副总裁何愿平,对方表示,该事件纯属“乌龙事件”,公告所指的“碧水源”非“北京碧水源”,而是一家在河北地区抢注同名商标的公司,北京碧水源在河北无此类业务,也从未受到过法院起诉。
 
4月21日,廊坊碧水源法定代表人王卫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该公司与北京碧水源无关。而关于南赵扶镇的渗坑治理项目,第一、二阶段的治理效果其实还不错,但后期出现多次反复,公司发现水污染程度太大,治理成本过高,因此主动走法律途径“退了出来”。
 
早已解约的治污公司
 
大城县政府发布的《说明》显示,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4年3月,大城县人民政府经过调查比较,选定廊坊碧水源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根据大城县委宣传部提供给《华夏时报冀1025民初2445号】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4日,南赵扶镇政府、廊坊碧水源就原化肥厂北侧西大坑和东大坑签订了《大城县南赵扶镇污水坑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廊坊碧水源对东西两大坑进行污水治理并达到标准,工期为三个月,工程总价款55万元。合同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4年4月23日交付廊坊碧水源10万元,于2014年7月10日交付廊坊碧水源5万元。
 
2014年10月23日,南赵扶镇政府又与廊坊碧水源签订了《关于南赵扶镇化肥厂渗坑治理的补充合同》,约定在补充合同签订后45日内廊坊碧水源治理完毕。补充合同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4年10月23日给付廊坊碧水源10万元。
 
2015年9月25日,南赵扶镇政府再次与廊坊碧水源达成《南赵扶镇化肥厂西大坑污水治理补充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为促进廊坊碧水源早期完工,南赵扶镇政府又增加了工程款10万元,即治理工程总款为65万元。廊坊碧水源须于2016年6月10日前完工并达到治理标准,逾期不完工南赵扶镇政府不付廊坊碧水源第三阶段治理款10.5万元,并要求廊坊碧水源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22.75万元。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5年9月25日交付廊坊碧水源8万元,又于2016年4月1日交付廊坊碧水源10万元。
 
至此,南赵扶镇政府已经分3批总计交付廊坊碧水源43万元。
 
2016年6月15日,南赵扶镇政府向廊坊碧水源下发了关于渗坑治理整改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表明廊坊碧水源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一、二阶段的治理要求,南赵扶镇政府也按期拨付了治理款项。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廊坊碧水源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第三阶段的治理要求。
 
2016年11月14日,大城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廊坊碧水源签订的合同,由廊坊碧水源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19.5万元,且案件受理费2100元,保全费1695元由廊坊碧水源担负。
 
法院审理期间,廊坊碧水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出答辩意见。不过,王卫华告诉本报记者,19.5万元的赔偿半年前就已经付给了南赵扶镇政府。
 
上千万填不满的坑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向本报记者表示,渗坑治理是否合格本身是很难界定的事情,而在环保行业又有很多“骗子公司”。
 
南赵扶镇村民蔡义起也表示,两年前,虽然镇里花钱治理渗坑,但也只是“扔两袋子白灰就完事了”,至今渗坑里还是不长芦草。
 
4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在该渗坑周围走访看到,渗坑旁边还堆积着不少白灰,坑里的水呈深黑色,芦苇也都变成了黑色,散发着刺鼻的酸味。
 
在渗坑旁,本报记者遇到一家前来查看情况的环保治理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个渗坑一看就是之前的处理不太好,如果治好了,颜色不会这么黑,味道也不会这么大。”
 
“用石灰只能是把酸性的水中和成中性的,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要想彻底治好,除了治水,还得治理污水下面的土壤,否则还是会“往上返”。
 
王卫华向本报记者表示,一开始,该渗坑的治理效果还是不错的,一部分区域的植被、芦苇都恢复了生长。但后期出现了反复,“有三四次反复的话,这个项目上的预期资金就没办法负担了”。
 
“当时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合同约定的治理范围小,等到真正开展治理的时候,发现治理范围比约定的大了很多;二是专家前期预估的时候,没想到水污染程度那么大,该渗坑属于高浓废水污染,里面的重金属酸、铁、磷、氨氮等都严重超标。”王卫华表示,“后来是我们主动跟镇里面提出来,走正常的法律途径,由他们起诉我们,我们退出,赔偿一些损失,并不意味着我们和镇里闹翻了。”
 
至于该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的关系,王卫华表示,这是一个“乌龙事件”,“2010年公司注册时,请了一家代理财务公司,是他们建议取这个名字,后来才知道北京也有一家上市公司叫碧水源。”
 
前述在现场查看情况的环保企业负责人表示,治理这些渗坑需要很多费用,光是水就需要几百万元,土壤则可能需要“大几千万元”。而当时廊坊碧水源与南赵扶镇签订协议的工程总价款则只有65万元。
进入首页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绿色节能网 责任编辑:bianji1
绿色节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来稿邮箱:Service@greenjn.cn
相关评论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高级能源审计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