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亲临3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资料和实体节能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一致认为忠县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情况好,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等工作推进情况好。
忠县代表2016年度重庆市区县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接受“国检”并获得肯定,证明了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更上了一个新台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已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对进一步促进我县参建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意识,增强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建筑节能质量行为,确保我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