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于2016年12月25号在全国人大常季会审议通过,并定于2018年1月1号开始实施征收,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快5个月的时间了,那么环境保护税是怎么征收的呢?
首先,在环境保护税实施后,关于它的实施细则肯定会进一步的颁布,还有其他的规章。每一个省级人民政府会出台每个省的相应的具体的执行方法,法为根据,我们做为企业主,一定要清楚环境保护税的法是怎么规定的。
环境保护税征收对象是谁?
需要明确的是,环境保护税一般不会向普通居民征收,主要是向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及非企事业单位生产者,如个体工商户。征收的原则其实很简单,就是你经营了,你排污了,就会向你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保税征收在即 排污企业如何应对?
环境保护税怎样征收?
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有几种呢?主要是四种,废气、废水、废物、噪音,废气,废水是按照排放当量,而废物是按照排放量,噪单则是按分贝数。
废水:每当量是1.2元?12元;
废水是1.4元?14元;
废物是5元?1000元吨;
噪音是350?11200元(每月按核定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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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有无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税肯定会有优惠政策,像移动的污染源或可移动的污染源,如农业生产的排放,机动车的排放,火车的排放等等,是不征收的;成箱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如果不超过规定的标准,也是不会征收的环境保护税的。日前从最新的深圳蓝皮书《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获悉,因企业股权并购、企业迁移等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等新型劳资纠纷增多。对此,蓝皮书建议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也要“转型升级”,企业应该准备好“十八套剧本”;并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劳动关系专员”制度,劳动关系专员独立于任何公司、组织,也独立于政府,为员工提供个性化服务。
以前,深圳劳资纠纷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劳动报酬发放是否合理、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否合法等。现在,经济补偿如何进行计算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分歧焦点;以前,法律强调企业不得因搬迁随意解雇工人。但近年来,员工趁着企业搬迁的机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增多。随着经济补偿法律规定的深入人心,在企业发生股权变化、重大经营政策调整,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时,员工常常会要求企业先行买断工龄,支付经济补偿等。但一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制度改革尚未跟进,未充分考虑到员工具有新的维权要求而做好事前沟通工作,从而引发争议。
《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显示,新型劳动争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企业股权并购,员工担心自身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求企业先行支付经济补偿,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比如A企业宣布收购B企业某业务,同时接收深圳的工厂厂房和工人,B企业表示工人可以自愿选择在享受相同待遇的情况下到A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相同标准的补偿。但据透露工人们希望无论是留下还是离开,B企业都给予更高的补偿,因此双方引发争议。
二是企业随着经济转型需要外迁,在外迁的过程中,按照要求仍市内迁移的,员工应该随企业迁移。但是有员工片面理解企业外迁文件精神,要求先经济补偿,给企业增加了压力。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后,劳动派遣争议增多,诉求主要表现为要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