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LED  节能  太阳能  工业节能  建筑节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环保新闻 »

环保部:组合拳将对监测数据造假产生足够震慑力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7-06-27 22:11
  针对如何防范环保监测数据造假这一问题,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除了有行政的处罚,还有刑事的处罚。“如果用篡改数据掩盖非法排污的,由此发生污染,根据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会构成刑事犯罪,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导致企业的停产整顿。一系列组合拳将对监测数据造假产生足够的震慑力。”
    别涛说, “最近环保部一些执法中都发现了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在2014年的环保法修改中也做了规定。不久前,中央深改小组还专门通过了一个文件,就保障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监测数据真实性、提高监测质量做出明确要求。这次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对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做了针对性的规定。”他举例说,今年五月,西安法院曾受理一个案子,就是因为监测数据某几个点的数据发现了异常,极高极低,结果发现取样口被戴了“口罩”。“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干扰监测设备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所以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下,就要进行核查。”
    据别涛介绍,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所有的单位要履行自行监测义务,重点排污单位要安装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和环保部进行联网,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环保部门如果发现企业数据出现明显异常,要及时进行核查。此外,还增加了对于禁止数据作假的明确规定。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还明确规定,没有安装监控装备或者没有与环保部门联网或者没有保证其正常运行的会被处以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逾期不整改的,将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进入首页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绿色节能网 责任编辑:bianji1
绿色节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来稿邮箱:Service@greenjn.cn
相关评论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高级能源审计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