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首航节能为例,该企业掌握了多种光热发电方式,包括塔式、碟式、槽式,而且也完成了关键装备生产线的建设,未来势必会享受到光热产业高速发展的红利。
光热发电业务包括了设计、材料研制、装备制造、电站总包以及后期运行维护等,对于投资者来说,想要入局,还是要从各个细分领域入手。
总体来看,光热发电行业近年来快速增长,而且产业市场空间极为广阔,虽然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仍旧处于启动阶段,但是随着各地光热发电项目的推进,行业爆发已经成为大概率事件。
此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我国计划完成太阳能热发电装机10GW,这意味着我国光热发电行业将会正式启动。按照10GW的装机量,未来有望为市场带来数千亿元的投资机会,对于业内参与者来说,更是要积极参与。
从我国地理概况来看,国内适合大规模发展光热发电项目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新疆、青海、甘肃以及内蒙地区。
不过投资者在进入到相关地区的光热电站建设项目中的时候,需要注意多重因素,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征地、建筑、环境影响评价等。而且,在实际开展光热项目的过程中,也会衍生出大量的市场机会,例如电站空冷项目、储能项目以及售电项目等。
再者,光热发电站在建设过程中,也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储热与换热、光热一体控制、太阳能聚光等,都需要极高的技术含量。
这对于投资者来说,确实是不小的挑战。但是想要参与到其中,就需要完善自身在技术方面的短板。毕竟光热发电站建设是一个实操性较强的环节,对于项目承包方的施工资质、技术水平都有极高的要求。
而且,光热发电站大多都是由地方投资建设的,因此,电站建成后的发电效率,也是地方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前提。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分析,我国光热发电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会在2020年达到千亿。
日前从最新的深圳蓝皮书《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获悉,因企业股权并购、企业迁移等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等新型劳资纠纷增多。对此,蓝皮书建议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也要“转型升级”,企业应该准备好“十八套剧本”;并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劳动关系专员”制度,劳动关系专员独立于任何公司、组织,也独立于政府,为员工提供个性化服务。
以前,深圳劳资纠纷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劳动报酬发放是否合理、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否合法等。现在,经济补偿如何进行计算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分歧焦点;以前,法律强调企业不得因搬迁随意解雇工人。但近年来,员工趁着企业搬迁的机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增多。随着经济补偿法律规定的深入人心,在企业发生股权变化、重大经营政策调整,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时,员工常常会要求企业先行买断工龄,支付经济补偿等。但一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制度改革尚未跟进,未充分考虑到员工具有新的维权要求而做好事前沟通工作,从而引发争议。
《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显示,新型劳动争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企业股权并购,员工担心自身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求企业先行支付经济补偿,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比如A企业宣布收购B企业某业务,同时接收深圳的工厂厂房和工人,B企业表示工人可以自愿选择在享受相同待遇的情况下到A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相同标准的补偿。但据透露工人们希望无论是留下还是离开,B企业都给予更高的补偿,因此双方引发争议。
二是企业随着经济转型需要外迁,在外迁的过程中,按照要求仍市内迁移的,员工应该随企业迁移。但是有员工片面理解企业外迁文件精神,要求先经济补偿,给企业增加了压力。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后,劳动派遣争议增多,诉求主要表现为要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