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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3500万平米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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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0  浏览次数:540
核心提示: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余荣华)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计划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全市10%以上的新建建筑将为绿色建筑。北京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余荣华)“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计划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全市10%以上的新建建筑将为绿色建筑。北京日前正式启动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即将实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也正在编制。

首都建筑节能一直在向发达国家的标准看齐,要求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比重将达到或接近世界城市水平。为此,今后,北京凡政府投资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均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增量成本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重要功能性园区应建成绿色低碳园区,园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未来五年,北京绿色建筑将由点向面扩展,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海淀北部新区、CBD(中央商务区)东扩区、门头沟生态城、首钢产业置换厂区等区域,将组织绿色建筑园区的试点示范。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针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建筑,并将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评价标准分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运营管理等多项标准,绿色建筑必须满足所有“控制项”要求。

住宅建筑的“控制项”标准中,在节地与室外环境方面要求,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等;选址应避免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风灾及含氡土壤的危害。

为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标准还提出控制人均用地的上限指标。居住用地面积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面积;北京市依据实际人口居住现状,居住区人口按每户2.8人计算。据此,标准规定,绿色建筑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低层不高于49平方米,多层不高于32平方米,7到9层的中高层不高于27平方米,大于或等于10层的高层不高于17平方米。
 
(责任编辑: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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