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环保税改革顺利实施,河北成立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工信厅、省卫计委、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等10个部门参加的环保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环保税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推进。印发了环保税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重点任务清单及完成时限,并及时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环保税改革重大事项;在全省南北两片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会同省环保厅、省地税局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河北省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关工作的情况报告》;对包括北京、天津在内的30个省市相关税额标准制定情况进行摸底和对照,对全省所有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调查,对典型企业、重点监控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论证并征求市县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河北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方案。该方案已于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对于环保税开征后对企业会产生什么影响、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的环保税税额高于原排污费价格,会造成部分企业名义税负上升,但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享受减免税政策,可使企业实际税负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