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3月22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关
于公司高压电机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贴产品
的公告 ”:公司部分高压电机已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11年高效电机推广任务
产品”,2011年的推广任务为30万千瓦,功率范围为“355千瓦≤额定功率≤25000千
瓦”,补贴标准为“26元/千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临
2011-027”号公告。
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电机入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
机推广目录(第三批)的公告”:公司有 198 个规格型号的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入围
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临 2011-047”号公告。
2013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补贴资金 513
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该项资金确定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
司 2013 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
取得将对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