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省经信委等12个部门分6组到各地考核。2012年,泰州、南通、南京、镇江、无锡、扬州、淮安7市单位GDP能耗降幅高于全省4.98%的平均水平,宿迁不降反升4.67%;泰州、南京、南通、无锡、镇江、淮安、苏州7市,2011-2012年累计降低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8.32%),宿迁、连云港累计分别上升9.86%和4.6%。
对照各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和2011-2012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完成40%序时进度目标要求的有10个市,分别为:泰州53.71%、南通52.99%、南京46.90%、镇江46.59%、扬州46.16%、淮安45.32%、无锡44.86%、苏州41.42%、盐城41.03%、徐州40.30%,常州完成“十二五”目标进度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