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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节能型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财政部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2-03-26 21:37

路透上海3月8日电---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中国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和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分别减半征收和免征车船税.

 

通知称,由符合节能标准车辆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向工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纳入减免征收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财政部和工信部将不定期发布目录公告,明确属于车船税减免范围的节能型及新能源车型.

 

同时,也会以目录形式,明确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车型.

 

财政部通知称,节能型乘用车主要指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则包括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它车辆.

 

中国四部委此前曾联合发文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对车企提出更明确的销售底线,并全方位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要求定期核查市场销售量,对一年内未销售产品,取消其产品目录[ID:nSB1218684](完)

 

参看详情,请点选财政部网站(here)

 

--发稿 曲伟治; 审校 乔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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