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光伏扶贫的资金难题,该县和赣州银行合作向每户贫困户发放贷款3.5万元,采取“政府+公司+银行+农户”方式,委托县内赣江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由公司负责归还贷款本息。对具备安装条件的贫困户,在其房顶或空地安装5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自有房屋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贫困户,由村委会牵头另行选择适宜场所,建设屋顶或地面分布式电站。贫困户自身不用负担本金和利息,只需对名下的光伏设备进行日常监管、清洗,保证光伏板清洁、完整,确保年发电量。据了解,石城光伏扶贫覆盖各乡镇近1.18万户贫困户,项目存续期为10年,预计每户每年获得售电收入约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