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项目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2.5.1编制项目初步方案文件必须保持科学性和严肃性、实事求是、精心研究、保证编制质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部门和地方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以及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2.5.2满足国家有关的能源和节能政策,节能降耗:通过充分利用锅炉排烟余热,提高这个电厂的热效率,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2.5.3应用节煤装置技术节能改造工程是在维持锅炉已有的结构和工艺系统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同时满足已有锅炉的基本性能不变;
2.5.4在锅炉出力不变或燃料消耗相同,以及不产生低温腐蚀的前提下,通过充分利用锅炉排烟余热,产生低压蒸汽或加热其他介质(锅炉凝结水、补给水、取暖回水或送风等)的热量,达到节省燃料或提高锅炉出力的目的。
2.5.5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设施和基础,降低工程投资。
2.5.6满足国家有关的安全、环保规定,锅炉排烟余热装置设置超压、超温报警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汽包液位自动调节、管壁温度自动调节等必要的自动调节装置,以确保锅炉和排烟余热装置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