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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吴秋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同时公布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此次公布的车型目录包括了9家企业的65款节能型乘用车、3家企业的7款新能源车辆以及3家企业的3款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三部门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