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审计署对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央财政拨发给天津、河北、上海、广东、四川等18个省市的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包括格力、雪莱特光电、上海大众汽车等行业龙头在内的384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16.17亿元。
国家实施节能补贴的本意是给消费者实惠,促进节能产品的普及和拉动产业升级。补贴方式一般为,在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时,企业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根据企业向相关部门上报的节能产品销售数量和补贴数额,再由财政将补贴款打给企业。节能补贴理应做到专款专用,以求发挥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用,却有一些企业把补贴当成生财之道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要确保国家节能补贴真正用到消费者身上,最根本措施还是完善管理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让制度的火眼金睛盯住,及时斩断染指国家节能补贴的“黑手”,让补贴发放到位,取得实效。
国家节能补贴如是,扶贫款、救灾款等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