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LED  节能  太阳能  建筑节能  工业节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新闻 »

上海多部门联手推重磅贷款新政 分布式光伏“春色满园”
来源:绿色节能网
2015-12-16 20:39
一直被业界看好的分布式光伏行业,又获得了上海发改委及财政局的力挺。
 
12月16日下午,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确认,上海市发改委联合上海市财政局已发布了一则文件,通过“阳光贷”这一新政力促解决分布式光伏的贷款问题。
 
该政策不仅单独确定给予符合要求的投资方70%贷款,也降低了贷款门槛,企业可使用设备抵押和收益权质押方式来落实贷款。这被业界解读为分布式光伏行业的重大利好。
 
记者获悉,两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名为“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就贷款对象看,只要注册于上海的中小企业,并于上海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就可申请此贷款,期限分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企业可自由选择。贷款额度的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70%,而单个公司的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此外,分布式项目可使用质量达标设备抵押担保公司,项目电费、补贴等未来收益权须质押给担保公司,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应配合担保公司落实贷款企业的相关抵质押手续。而贷款企业也应在贷款银行开设账户作为接受项目电费、补贴等收益的唯一账户,并由银行对该账户进行全程监管。亚坦新能总经理李辉对记者表示,新政中有诸多亮点,“尤其是对于70%的贷款额度、收益权质押及设备抵押等,都非常重要。”
 
他评价道,此前银行没有单独为光伏项目做过这样的单独设项,这是头一回,说明政府对于光伏产业的高度重视。
 
第二,在以往如果一个光伏项目需要借助银行贷款的话,也没有确认过70%的这一贷款额度。在贷款中,相关投资方需要用土地、房地产等其他抵押物方式来满足银行的贷款“门槛”,而且企业还要证明给银行自己是有还贷能力的。
 
“而这一次,可以看到的是,政府在帮助企业降低光伏项目的银行贷款要求,企业不需要提供全额担保,而且只要信誉好,负债率高一些的公司也可以申请,可谓是重大利好。”李辉说道。
 
他也表示,不少有意建设屋顶电站的光伏投资商信誉不错,但在如今的商业经济环境下资产负债率高企,即便希望操作贷款,却总是无法满足银行的种种要求。而来自于上海市政府部门的重磅信贷政策,无疑给该产业带来一股清风。
 
李辉还表示,使用企业的信用、设备做光伏贷款,这对投资方意味着不需要依赖第三方企业去融资,而以前这类项目则可能会通过金融租赁公司去操作。
 
“现在,企业可直接找银行做贷款,利率要低不少。” 贷款费用方面,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视项目情况最高浮动不超过15%),担保公司按照1%的年费率收取担保费。
 
多位光伏行业人士也告诉记者,虽然上海的整体分布式电站指标不高,大约今年在200兆瓦以内,而光伏电站指标在56兆瓦以内,但对于整个华东及全国分布式电站建设的贷款政策变化,可能会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
 
上海本地的工商企业虽不少,但适合建设屋顶电站的大片屋顶相对于江苏、浙江而言还是少很多,除了宝钢及上海汽车等少量拥有大面积土地的工厂之外,适合建设的屋顶规模通常都是10兆瓦以下,20兆瓦的都不多。“因此,这一政策对于一些需要建设1到3兆瓦规模的光伏屋顶项目是极大的促进作用。”
 
李辉透露,“企业不需要全部投入,只要有30%的资本金,再通过各种简易流程申请项目贷款,随后获得固定收益的方式来实现还款,相信不少公司都会希望介入这一行业。”
 
新的贷款光伏项目启动之后,发改委和市财政局也会进行监督。对一些项目实施和还款较好的企业,将会建立“白名单”,在政策实施中予以一定倾斜,违约和不诚信记录将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
 
在担保风险控制上,如果年担保代偿率超过5%,原则上将暂停“阳光贷”项目受理,待评估整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再启动。而银行会在收到相关推荐意见和项目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贷款意见递交给担保公司。整个工作从2015年12月起试行2年,发改委和财政局会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相关工作做动态调整。
这一新政出台的背景在于,有关部门希望加快破解当前分布式光伏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题,率先培育适应新能源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的。
 
在运作方式方面,相关部门也会建立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在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基础上,委托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搭建“阳光贷”的项目管理和监测平台,暂时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承担具体担保业务,承诺优惠利率的试点银行作为放贷主体。
 
同时,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从项目质量、企业个人信用和担保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如果发生违约坏账,在银行实施尽职追偿后,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与银行按照90%和10%的比例共同承担。
进入首页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
相关新闻: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绿色节能网 责任编辑:ling
绿色节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绿色节能网www.greenjn.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来稿邮箱:Service@greenjn.cn
相关评论
关于举办 “碳资产管理”课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高级能源审计培训班的通知